迪拜法院新规加强金融中心地位

关于迪拜金融中心法院管辖权的新法
迪拜领导人、阿联酋副总统及总理兼迪拜酋长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颁布了一项关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法院管辖权的新法律。该新法规作为《2025年第2号法律》颁布,不仅规范了法院的职能和运作,还要求建立一个新的调解服务中心,以帮助各方友好解决争端。
DIFC法院的独立性和职责
根据新法律,DIFC法院由上诉法院、一审法院和小额索赔审裁处组成,其职能和管辖权独立行使。法院的运作由法律、DIFC自身的法律法规和法院规则决定。该法律详细规定了法院院长和主任的任命机制及其职责。
DIFC法院的目标是提供高效和现代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传统诉讼在内,还提供替代解决方案。这包括创建一个新的调解服务中心,旨在帮助各方在调解员的协助下和平解决争端。调解员从注册在DIFC法院的专业人员中选择,确保过程的专业质量。
调解中心的作用和运作
调解中心的运作框架、管辖权和需遵循的程序由中心主任决定。这一举措表明迪拜对迅速有效解决企业和商业纠纷的重视,以节省时间和资源,同时维护各方关系。作为一种替代解决机制,调解在国际商界越来越受欢迎,迪拜努力追随这一趋势。
DIFC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新法律强调,DIFC法院对金融中心机构或组织所涉及的民事、商业和雇佣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这意味着在此类案件中,DIFC法院是唯一的主管机关,进一步提升了中心在区域内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该法律还全面规范了诉讼过程、证据规则、紧急情况、执行、责任豁免、技术错误、程序性错误和时效限制。
对先前法规的复审
新法律废除了之前管理DIFC法院的《2004年第10号法》和《2004年第12号法》。此外,任何与新法律相矛盾的规定均被废止。这一举措表明迪拜不断努力更新和现代化其法律框架,以满足国际金融中心的期望。
总结
《2025年第2号法律》不仅规范了DIFC法院的运作和管辖权,还要求建立一个新的调解服务中心,以便各方友好解决争端。此举加强了迪拜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有助于使该城市对全球商业玩家更具吸引力。新法律明确表明,迪拜非常重视法律安全、有效的争议解决和现代法律框架,促进经济增长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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