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未接管也需交物业费

在迪拜:即使未接管物业也需支付服务费
迪拜的房地产市场充满活力且变化迅速,法规常常努力跟上新发展。其中一个反复出现的争议问题是服务费的支付,尤其是在业主尚未正式接管物业时。迪拜租赁争议中心通过最近的决定澄清了这一情况:即便物业未正式交接,业主仍须支付公用费用——特别是如果延误是由于买方的原因造成的。
为何此决定是必要的?
近年来,由于买方欠款,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从而引发了大量争议。在这些情况下,谁应承担与公共区域维护和运营相关的费用尚不明确,尤其是在所有权尚未转让的情况下。这种不确定性常常导致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并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
在最新案件中,讨论的是分期付款销售的物业,买家支付了所有分期款项,但物业并未正式转移到他们名下。同时,开发商以未支付的费用为由扣留了交付,而物业已经准备好可以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想承担服务费,买家也不愿意支付,形成僵局。
新决定说什么?
迪拜租赁争议中心请示了一般权威的统一原则来澄清该问题。根据他们的解释,房产初始登记簿上出现的人员(买家)从建筑完工或未满足财务义务之时起有义务支付服务费。无论物业是否实际上已交接,这一决定均适用。
目的是确保诸如电梯、大堂、安全服务、停车场、照明、泳池和其他共享服务的公用建筑区域持续和不间断地得到维护,并且这些费用不会由于某些买家不愿付款而转嫁到其他正常付费的业主身上。
法律背景
这一解释依托于2019年法律第6号,该法律规范了共同所有物业的管理及其相关费用的分配。根据法律,公共区域的运营和维护资金由开发商或现有业主承担——具体取决于问题单位是否已售出。管理公司负责收取服务费,并使用这笔资金确保持续的运营和维护。
当前的决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为物业准备就绪但交接延迟(尤其是由于买方过失)情况下创造了明确的法律先例。
对业主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根据新法规,每个买家都应更加注意按时履行其财务义务,特别是在交接尚未发生时。否则,服务费将累积并在以后依法执行,可能危及交接。需要注意的是,支付费用的义务与物业的实际使用无关,因此不能以“我尚未搬入”为借口来辩护。
此决定同样为开发商和现有业主持有者提供了保障,确保他们无需因延迟交接的业主而承担遗漏的服务费。
统计数字及效率
在2024年,迪拜租赁争议中心结案了49,817宗涉及联合所有权的执行案件。此外,第二季度批准了443份和解协议,总金额为1.907亿迪拉姆,平均处理时间为六天。这些数据展示了该中心在应对房地产市场挑战方面的效率。
总结
新公布的法律解释是迪拜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向所有买家传达了一条明确而果断的信息:服务费不仅与接管时刻相关,还受财务义务和建筑准备情况的影响。这一解释不仅使开发商和运营商受益,还有助于其他业主无需为不付款者分担部分公用费用。
此决定也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并有助于在长期内保持透明、法律保障的运营,服务于买家和开发商的利益。凭借这一点,迪拜朝着更可预测和可持续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迈出了又一步。
(基于迪拜租赁争议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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